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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24-076]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

2024年06月04日 16:57  点击:[]

发布单位: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6-04 09:27
教务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教材〔2019〕3号)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广州城建教〔2020〕33号)规定,为做好学校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与征订工作,进一步规范教材选用,确保教材征订质量和按期到位,现将有关2022级和2023级教材选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1.坚持“凡选必审”原则。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教材内容必须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备正确的思想、观点和方法,杜绝有意识形态问题教材进入课堂。

2.坚持“统筹管理”原则。教材征订由学校统管,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征订教材。

3.坚持“择优选择”原则。优先选用国家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的高职高专教材。思政课教材按有关文件要求使用指定教材。

4.坚持“稳定适用”原则。选用教材应相对稳定,要考虑教材内容、难度、层次适合学校的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需要,篇幅、价格等适应学生的经济负担能力。

5.坚持“唯一性”原则。原则上一门课程限定选用一本教材,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特殊情况须附说明并审批。专业课根据与职业标准对接需求,可征订规范、图集、定额等专业工具书,其他课程严格控制征订课程学辅用书。

二、选用程序

1.学院根据开课计划,结合教学任务安排确定课程负责人,并在教材系统完成课程负责人设置。课程负责人在充分征求授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教材版本,并在教材系统完成教材选用。

2.院长负责统筹把关审核工作,由学院教学副院长会同各教研室负责人审核课程负责人提交的教材选用申请。

3.教材选用与审批时间截止至6月12日。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选用与审批权限,逾期未完成选用的视为该课程无需选用教材。

三、工作要求

1.单学期授课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本教材。根据职业标准需求,专业课可征订相应方面的规范、图集和定额等工具书,课证相融的课程可选用考证组织机构指定的辅导教材,其他课程严格控制教辅用书。

2.专业群内打通的相同(相关)课程,原则上选用同一教材。对已出版多本同名称自编教材的,学院应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择优选用。

3.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课外学时占比超过60%的课程,原则上不选用教材。

4.原则上,72课时以内(含72课时)课程选用教材,非艺术类教材定价每本不超过50元,艺术类教材每本定价不超过70元;72课时以上课程选用教材,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教材类别上浮20%以内。

5.教材选用统一从教材系统教材库中选择,未通过备案审查的教材一律不得使用。未经学校立项审批自行出版的教材,原则上不得使用。未经申请备案或未在省教育厅目录中的境外教材一律禁止选用。

6.特殊情况须填写《教材选用审批表》(附件1)详细说明原因,经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审核委员会审定,报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审核委员会审批,经同意方可选用。

7.首次选用经学校立项出版的(含主编或参编)教材,选用负责人填写《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附件2),经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审核委员会审定,报学校教材建设与选用审核委员会审批,经同意方可选用。

8.对使用自编讲义(实训指导书)的课程,需在OA提交印制申请报告,经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印制后发放,不得私自委托校外机构印刷,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在2024年5月31日前还没有成稿的不接受印刷委托。

9.严禁选用质量低劣非正规出版社推销的教材,不选用包销类教材。任课教师选用的教材如不符合基本要求,或选用出版社推销低劣教材,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0.教师用书订购数,不得超过该门课授课教师数;不单独配发教师用教学参考书,提倡任课教师到图书馆查阅、借阅。

11.外购教材计划报出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的,应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室、学院审核后送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办理变更计划。

12.学期中如临时更换或新增任课教师,新任教师的教材由所在学院内部调整解决。

四、其他事项

1.不按本通知执行,造成教材漏订、错订或不能正常订购的,将依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学校各级各类教材选购管理要坚决杜绝违反纪律和获取有关不当商业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切实维护好学生利益。

3.教材选用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望各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材选用审批工作,以保质保量按时做好教材征订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的顺利开展。

附件:1.教材选用审批表

2.自编教材(讲义)选用审批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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