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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园新媒体平台年审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19日 09:24  点击:[]

根据《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集中开展校园新媒体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二、自查范围

以校内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学生组织社团等名义建设、认证运行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微博、抖音、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

三、自查内容

1.平台登记、备案履行相关手续情况。

2.全年运行情况总结(发布信息情况,运营团队情况等)。

3.有无传播不良社会影响的信息、有无发布泄密事件、有无发布有损学校、组织和个人声誉的信息等。

四、自查方式

校属各单位对所属自媒体平台进行自查自评,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的要求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年度审查表》(见附件1),2024年新开设或发生变更的新媒体平台需填写《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审批登记表》《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3)。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单位报送后,党委宣传部将组织专人对各单位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年审存在问题的新媒体平台,党委宣传部将反馈给所属单位。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平台,不得继续运营。

对存在以下情形的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新媒体账号,原则上应予注销:(1)超过3个月未更新;(2)由校外单位管理维护;(3)未建立领导审核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意识形态安全隐患;(4)侵权达到3次(条)以上;(5)内置违规链接、暗链;(6)未按要求年审或年审不合格;(7)其他按规定应予销号的情形。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年度审查表》《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审批登记表》《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变更申请表》纸质版(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单位公章)交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51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dangweixc@gzccc.edu.cn,命名“单位名称+新媒体年审”。


附件:1.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年度审查表

      2.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审批登记表

      3.广州城建职业学院校园新媒体变更申请表




党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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